現在的社會,抱怨總是多於感謝,不知不覺間,營造了一種常態性的不幸福感。
人們因為不滿自己的生活與一切,便將之怪罪於政府或身邊的人,認為自己的不幸,都是別人所造成的。
其實,怪罪別人很容易,很輕鬆,但卻不會使自己比較好過,也不會對自己的困境有所幫助。
幸福是什麼?又來自於哪裡?
這幾年來的經歷告訴我,「幸福感其實來自於感恩的心」。
沒有人本來就應該、理所當然的為他人付出。正因為如此,所以才要懂得感謝。
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話:在看到戰亂國家的難民或者一些比我們更可憐的人的時候,就會覺得,其實我們很幸福。
是啊,幸福就是這麼簡單。
看似往常的一切,對於別人來說是那樣的得來不易,我們付出著,同時也擁有著。
如果總是看自己所沒有的,永遠也不會快樂,因為人心是貪的,有了,就會想要更多。
反之,若時刻感激自己所擁有的,即便只是生活中的小事,也會輕易的漾起巨大的幸福感。
所以,幸福不是他人給的,而是自己給予自己的。一個心態轉換,放下不滿與怨懟,會發現,心是暖的,告訴自己:
「我是幸福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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